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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:安全隱患排查擴展至新能源乘用車和載貨汽車 二維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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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時間:2018-09-28 16:20來源:金戈新材料 導讀: 新能源汽車隱患排查工作擴展到乘用車和載貨汽車領域,加上此前客車領域,目前新能源汽車全行業只有為數極少的專用車(垃圾車、清掃車等)不在排查之列。 新能源汽車隱患排查工作擴展到乘用車和載貨汽車領域,加上此前客車領域,目前新能源汽車全行業只有為數極少的專用車(垃圾車、清掃車等)不在排查之列。 5月到9月,珠海發生三起共享電動汽車起火 9月25日,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在網站上刊登《關于開展新能源乘用車、載貨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的通知》(下稱《通知》),要求新能源乘用車、載貨汽車生產企業,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。《通知》要求,各企業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,并將排查結果上報裝備工業發展中心。 針對可能的弄虛作假情況,《通知》明確,最為嚴重的將采取暫停或取消推薦車型目錄、企業及產品公告等處罰措施。 這是近期工信部第二次要求新能源汽車企業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排查。9月3日,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布了《關于開展新能源客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新能源客車生產企業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排查,同樣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。 兩次隱患排查工作的內容和要求類似。 本次《通知》要求,排查重點對IP防護失效、車輛泡水、車輛碰撞、線束連接松動、頻繁充放電、長期擱置以及工作行駛環境惡劣的車輛開展。這針對的是近期新能源汽車起火事件發生的直接原因:雨水浸泡、車輛事故和老化、車輛閑置等等。 《通知》對出租車、網約車、物流車等高使用強度的運營類車輛,提出了按照行駛里程確定自查比例的要求,和客車企業類似。 針對私家車主,《通知》也要求,生產企業應通知用戶在何種條件下回店檢查維護,并將通知內容、回店檢修項目等報工信部裝備中心備案。 兩次排查,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都給企業提供了檢查項目參考表,客車、乘用車和載貨汽車的項目一樣,包括5個大項和40個小項,也明確了檢驗方法和隱患判定標準。 同時,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也給出了新能源客車、乘用車、載貨汽車安全排查工作統計表。 兩次排查內容還包括,各個企業的監控平臺是否正常運作,對2017年前已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產品進行積極整改,逐步納入監管體系;另外還要求各企業及時上報新能源汽車發生起火、燃燒等安全事故。 為了防止企業弄虛作假,兩次排查通知都明示:如發現在排查工作中有弄虛作假、瞞報、虛報行為的,將視問題性質、嚴重程度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采取公開通報、責令限期改正,暫停或取消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、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等處罰措施。 進入2018年以來,新能源汽車起火燃燒事故明顯增多。截至9月15日,《電動汽車觀察家》統計,2018年發生39起較為確定的新能源汽車起火事件,以及12起疑似事件。統計數據還在增長。(參見:評新能源汽車起火:政府強監管,企業快應對,政策需反思)(完) 其他推薦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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